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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0日,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《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3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》。明确支持奖励海上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申报可于2023年2月22日前上报。
申报范围:1、符合7号文支持奖励的海上风电项目、光伏项目,在申报截止日前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改委,逾期不再受理7号文支持奖励项目申报。
2、2022年1月1日以后并网投产的海上风电项目、光伏项目,其中光伏项目包括:常规光伏项目;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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